Kaiyun「中国」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海优新材(68868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Kaiyun官方登录入口登录

0573-87821050

行业资讯 分类
海优新材(68868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布日期:2024-08-31 浏览次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6,943.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2,25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690.6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月 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2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4万张,每张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39.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6月 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CTY TNHH VAT LIEU UNG DUNG HIUV的2560688680(USD)账户系资本金账户,因当地账户管理规定账户需留存最低100美元资金,该账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100.00美元,且是自有资金留存,非募集资金,故未计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1年首次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1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347.2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331.77万元。

  公司已于 2021年 3月 31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350Z0022号专项报告。

  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32.5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97.08万元。

  公司已于 2022年 7月 14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350Z0028号专项报告。

  2021年 3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2年 3月 1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7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2年 9月 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的资金人民币 10,256.13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 3月 2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3年 7月 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2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4年 1月 3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7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 8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06.1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 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57.8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永久补流 1,843.73万元,剩余 14.08万元,因银行流程需要时间,于 2024年 7月 4日永久补流。

  2021年 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2023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1月 27日,公司召开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2,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10,090.6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 66,690.64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存在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1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海优威”)与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应用材料”)共同实施“年产 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新增上饶海优威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板块光伏产业生态园 B25、B27。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06.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 9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海优威”)。现因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地点的产业规划和用途发生调整,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的进展速度受到影响。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 1组、双红村 5组、仓庆路北侧(仓庆路 588号、朝阳河西侧)的土地和厂房,以保障和加快该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本次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 1 组、双红村 5组、仓庆路北侧(仓庆路 588号、朝阳河西侧)

  2、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为募集资金投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的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为有效保障海内外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孙公司越南海优威为“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 1组、双红村 5组、仓庆路北侧 (仓庆路 588号、朝阳河西侧)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 1组、双红村 5组、仓庆路北侧 (仓庆路 588号、朝阳河西侧)、 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增进社越韩工业 区一部分 CN14号地块

  3、公司于 2024年 3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4年 3月延期至 2025年 9月。

  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1、“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1)2023年四季度,基于光伏行业及胶膜产品国际贸易壁垒增强、国际化战略布局需要以及 客户对胶膜产品供应区域的需求变化,为更好的提升公司胶膜产品国际化产能布局和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满足同越南投资生产的核心客户就近配套供应的需求,有效保障海内外下游 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海优威应用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 期)”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2)由于越南项目是公司购置土地并自建厂房,建设周期为 2年,周期较长。2024年一季度,

  基于光伏产业发展周期及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审慎考虑决定越南项目的设备投产分批进行, 今年 3季度已达成部分产能,预计全部产能达成可使用状态为 2025年 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 “年产 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4年 3月延 期至 2025年 9月。

  1、年产 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及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之和 141.88万元是利息收入导

  2、年产 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于 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结项手续。

Copyright © 2024 开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1009220号